云中飛經典稅務稽查案件點評系列——房地產專輯
案例十一:隱瞞按揭貸款最不應該
某房地產企業稽查典型案例
根據工作安排,檢查組于2007年8月對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6年度至2007年上半年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檢查,檢查過程中,檢查組采取了順查法和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審閱了該納稅人的憑證、帳薄、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和其他涉稅資料。
一、納稅人的基本情況
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坐落于市區太行街東段,以房地產開發、銷售為主要業務,是一個四級開發資質的內資企業。開發小區占地80.8畝,先后開發職工集資樓、知識分子公寓樓、超市等三個項目。該單位企業所得稅由國稅管理征收。截至2007年7月底,該單位已申報繳納地稅稅費共計24.5萬元。
二、檢查發現的問題
檢查期內該單位少記收入,少申報繳納營業稅2093907.36元、土地增值稅418787.47元、城建稅146573.52元、教育費附加62817.22元、地方教育附加20939.07元。
三、檢查具體方法及措施
(一)檢查組在檢查該納稅人的憑證、帳薄中發現,該單位收取購房戶定金和預收款為309萬元,而付給建筑單位工程款為1600多萬元。這一現象引起了檢查組的注意,針對這一問題,檢查組人員詳細詢問該單位會計人員,證實2006年底該單位內部職工購房集資款2703.7萬元沒有登記收入。
(二)檢查組人員到該單位售房部實地調查,通過對售房部人員詢問,并對其銷售部微機進行了檢查,取得了詳細的電子售樓明細表,證實了其所開發項目已售出住宅162戶,并發現其中按揭貸款售房戶數75戶。但該單位帳薄中沒有記載按揭貸款銀行劃轉的按揭貸款金額。針對這一問題,檢查組人員到按揭貸款銀行進行調查取證,證實銀行給該單位發放按揭貸款金額為1549.5萬元。在事實面前,該單位只好承認少記了這部分收入。
四、案例評析
對該單位少記收入這一行為,我們查處后,經講解稅法,該單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交稅款及滯納金。該單位領導對少記行為過去認為不是什么問題,他認為樓房并沒有全部售出,只是收取部分定金和預收款,他并不想故意偷稅。由此看來,該案少繳稅款是由于企業不明白稅收法律、法規造成的。分析該案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該案反映出該單位從經理、財務負責人到辦稅人員對稅收知識匱乏,對企業來講生產經營知識要掌握,稅收法律也要掌握,很多企業負責人對生產經營非常重視,曰:生財有道,殊不知一旦違法前功盡棄,因此我們提倡企業領導要學好各種法律,建議政府部門對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法律考核,對達不到一定法律知識的不核發營業執照,由此減少企業不必要損失。
(二)該案也反映出稅務部門對稅法的宣傳的力度不夠。
(三)該案對稽查部門來講是一個值得總結和借鑒,改變過來只對案頭進行檢查,就賬論賬的方法,該案用分析和創新的方法,從資金的來龍去脈去分析,順藤摸瓜,使問題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從而提高了稽查效率。
出自房地產會計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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