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兩家大型連鎖超市位于兩個大城市,都是某連鎖企業集團的子公司,為獨立法人,企業所得稅在當地繳納。2008年1月,A、B兩家企業統一購置了某軟件公司開發的辦公軟件OA操作系統。該軟件售價150萬元,3年內免費提供維護服務,3年后收費提供升級或維護服務。2010年12月,軟件公司因故破產,A、B兩家大型連鎖超市也因為現代物流以及供貨、經銷模式的變化淘汰了該軟件。但在稅務處理上,A、B兩家企業由于采取了不同的處理模式,遭遇到了不同的待遇。
A企業的稅務處理
A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外購的無形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另外,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A企業每年攤銷150÷10=15(萬元),至2010年12月淘汰該軟件,賬面尚有攤余價值150-45=105(萬元),企業在會計處理上已做損失處理。
A企業認為這應當是企業發生的無形資產損失。《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各類墊款、企業之間往來款項)等貨幣性資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以及債權性投資和股權(權益)性投資。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過程中發生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上述資產,但符合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法定資產損失。企業實際資產損失,應當在其實際發生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法定資產損失,應當在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證據資料證明該項資產已符合法定資產損失確認條件,且會計上已作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后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管理辦法》規定,企業資產損失按其申報內容和要求的不同,分為清單申報和專項申報兩種申報形式。其中,屬于清單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可按會計核算科目進行歸類、匯總,然后再將匯總清單報送稅務機關,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納稅資料留存備查;屬于專項申報的資產損失,企業應逐項(或逐筆)報送申請報告,同時附送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下列資產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一)企業在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的損失;(二)企業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三)企業固定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的損失;(四)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發生的資產損失;(五)企業按照市場公平交易原則,通過各種交易場所、市場等買賣債券、股票、期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發生的損失。
從這些規定看,A企業無形資產損失不屬于可以以清單方式申報扣除的范圍,應該屬于專項申報資產損失的范圍。《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被其他新技術所代替或已經超過法律保護期限,已經喪失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損失,應提交以下證據備案:(一)會計核算資料;(二)企業內部核批文件及有關情況說明;(三)技術鑒定意見和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章證實無形資產已無使用價值或轉讓價值的書面申明;(四)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期限文件。A企業于是著手準備相關的申請報告和會計核算資料、納稅資料。
在準備申報資料過程中,A企業遇到了以下的麻煩:(一)部分鑒定專業機構認為,軟件尚具有使用價值,雖然軟件開發公司因故破產,但此軟件仍能使用,且可稍做修改轉讓給其他具有類似操作流程的企業使用。(二)管理軟件不屬于非專利技術,不存在被其他新技術所代替的問題,只要有合適的適用對象和范圍,仍可以使用。(三)企業購買的軟件不是專利產品,企業購買管理軟件并使用的行為其實是享有了軟件合法復制品的使用權利。軟件產品具有特殊性質,軟件產品的購買并不是購買了著作權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只是擁有了合法復制品,并享有做為合法復制品所有人的相關權利,而不是轉讓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所以,也就無法取得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期限文件。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只有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時,才能實現其經濟價值。 很明顯,無形資產損失是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應該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由于無法取得相關證明資料,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兜底條款, 本辦法沒有涉及的資產損失事項,只要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A企業向稅務機關咨詢相關申報扣除所需資料,稅務機關正在研究過程當中。
B企業的稅務處理
在A企業遇到麻煩的同時,B企業相同的情況,卻沒有稅收煩惱。主要原因在于,B企業用足用活了稅收優惠政策。B企業的稅務經理認真研究了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企事業單位購進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其折舊或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B企業根據企業的發展規劃,以及經銷流程的變化趨勢,測算出該軟件的使用壽命大約在3年左右,3年后如果沒有重大升級的話將不能適應新的經銷流程,也就沒有了使用價值。B企業提供了相應的資料向稅務機關申請,并得到了當地稅稅務機關的認可,允許其按3年攤銷。所以3年后軟件退出時也就沒有了申請無形資產損失時和稅和務機關爭議的煩惱。
在此,筆者提醒納稅人,A、B企業遇到的問題帶有共性,值得其他企業借鑒。由于技術更新快,軟件類無形資產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10年攤銷期限一般達不到,在這種情況下,就要進行準確預測,準備好相關資料,申請縮短攤銷年限,用足用活稅收優惠政策,既避免了與稅務機關的爭議,又節約了資金的時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