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康市地稅局稽查局選案計劃,2006年5月9日我檢查小組對康達公司2005年繳納稅收的情況開始檢查?颠_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為內資企業,成立于2000年,主要從事收購礦石、加工及銷售業務。存貨計價采用實際成本法,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計價,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以前年度無虧損。(為簡明,本案例僅考慮企業所得稅,單位:萬元),2005年度該公司實現銷售收入3900萬元,稅前利潤42萬元,自行申報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3萬元,已繳納企業所得稅14.85萬元。我們采用逆查與比較分析相結合的辦法,首先檢查了康達公司的損益表,通過比較發現該公司2005年度銷售利潤率與上年相比有較大降低,與同行業同期相比也較低,進一步比較后得出結論,這是由于主營業務成本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升高造成的。帶著疑問,我們詳細查看了主營業務成本、庫存商品、生產成本、成本計算單及記賬憑證,均未發現異常情況。難道我們判斷有誤?抱著最后一線希望,我們又抽查了公司1月、7月及12月購進原材料的憑證,結果在1月、7月月末各發現了一張記賬憑證,內容摘要是:購進材料入庫,會計作了如下的賬務處理:借記“原材料”,貸記“應付賬款——興盛公司”,記賬憑證后僅附一張自制材料入庫單,金額又較大。
“這后面為什么沒有附購進發票賬單呢?”我們問會計。
“這兩個月是貨先到,票后到,所以月末先估價入的賬,”會計人員解釋。
“按財務制度規定,月末估價入賬,下月月初應用紅字作同樣的分錄予以沖回,為啥2月和8月初沒有沖回?”。
“為了核算簡便,下月發票賬單到時僅記差價!睍嬋藛T解釋。
聽了該公司會計的解釋,我們檢查了2月、8月的原材料購進憑證卻未發現有就差價入賬一事,至此,企業利用原材料估價入賬虛增材料成本一案浮出水面。盤點象小山似的礦石是不現實的,通過對“原材料”、“應付賬款——興盛公司”科目及記賬憑證的檢查,我們共查出企業虛列材料成本達380萬元,分別在1、3、5、7、9、11月的月末,其中11月虛列60萬元。原材料購進價(不含稅)在每噸1100元左右,材料發出卻人為調節為每噸1600元或每噸1700元,至此企業虛增原材料成本、生產成本、庫存商品成本、主營業務成本,造成少繳企業所得稅的事實徹底露出了水面。我們復印了報表、相關賬頁、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后再次叫來會計人員詢問,在大量證據面前,這次該單位的財務人員才不得不承認了偷稅的事實。按照行政訴訟法關于證據的規定,我們要求財務人員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并制作了詢問筆錄。
企業虛增原材料成本380萬元但沒有全部轉入當年主營業務成本,經查僅11月末虛增60萬元未全部完成一個生產周期,一部分隨生產經營過程分別進入到生產成本、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中去,虛增額需要在各環節中分攤。實務工作中一般采用“按比例分攤法”,公司12月月末原材料成本280萬元,生產成本200萬元,庫存商品成本220萬元,主營業務成本300萬元。
計算分攤率:
分攤率=檢查出的錯誤額÷(期末材料結存成本+期末在產品結存成本+期末產成品結存成本+本期銷售產品成本)
=60÷(280+200+220+300)
=6%
計算分攤額:
期末材料應分攤金額=280×6%=16.8(萬元)
期末在產品應分攤金額=200×6%=12(萬元)
期末產成品應分攤金額=220×6%=13.2(萬元)
本期主營業務成本應分攤金額=300×6%=18(萬元)
12月虛增主營業務成本因而減少會計利潤為18萬元,2005年減少利潤共計338萬(380-60+18),少繳企業所得稅111.54萬元,納稅人多列支出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偷稅,我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之規定處理如下:
1.追繳康達公司少繳稅款111.54萬元及滯納金,并處少繳稅款0.5倍的罰款。
2.鑒于康達公司偷稅金額超過1萬元且超過規定比例觸犯了刑律,依法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3.責令企業調整賬務,涉稅調賬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興盛公司 3800000
貸:原材料 168000
生產成本 120000
庫存商品 13200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380000
計提企業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1154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1115400
結轉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2646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264600
因部分虛增成本影響了2006年度損益且2006年企業繼續采用該手法偷稅,稽查局將該案檢查情況通報給主管稅務分局,以達到以查促管的目的。
該案檢查、處理圓滿結束后,我們總結了在辦理該案中的三點體會:
1.嚴格依法辦案。該案中,從最初進戶檢查,證據的取得到最后的處理、處罰及移送,我們都嚴格地依照稅收征管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企業所得稅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財會制度辦事,確保把案件辦成鐵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2.關注成本的檢查。成本計算相對復雜一些且易被稅務稽查人員忽視,有些納稅人正是利用稽查人員的“盲區”來作弊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這應引起稅務稽查人員的重視。
3.學會綜合利用各種檢查方法,發揮各種方法的優勢。逆查法能夠抓住重點;比較分析法易于發現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在的問題,但分析比較的結果只能為進一步檢查提供線索;采取抽查法能夠提高工作效率;發現的問題要采用詳查法,確保納稅檢查的質量。安康市地稅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