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地方稅務局公告
蘇地稅規〔2014〕7號
關于發布《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自然人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自然人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現予公告。
本辦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生效前未作處理的事項,按照本辦法規定執行。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2014年6月23日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自然人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規范稅務機關、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征納行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省征管實際,制定本辦法。
蔡桂如:這里對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27號公告只字不提,也許是怕納稅人去對照27號公告。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股權是指自然人投資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企業和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的股權或股份。
本辦法所稱股權轉讓不包括自然人轉讓上市公司的股票。
蔡桂如:
范圍中包含了合伙企業等。
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27號公告“本公告所稱股權轉讓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股票”與“股份”有區別?
第三條 自然人轉讓股權,以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合理費用,是指轉讓股權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
第四條 股權轉讓收入是指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全部價款和經濟利益,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收入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確認收入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核定收入額。收入為有價證券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收入額。收入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收入額。
第五條 轉讓方取得與股權轉讓相關的各種款項,包括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屬于股權轉讓收入,應并入股權轉讓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條 自然人轉讓所投資企業股權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價格計算并確定計稅依據。股權交易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可采用本辦法列舉的方法核定。
第七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可視為交易價格明顯偏低: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二)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凈資產市場公允價值對應份額的;
(三)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的;
(四)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的企業股權轉讓價格的;
(五)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蔡桂如:
7號公告比27號公告“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對應的凈資產份額的”多了“其中,被投資企業擁有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的,申報的股權轉讓價格低于凈資產市場公允價值對應份額的;” 為后面稅務 核定做鋪墊。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權轉讓價格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
(一)被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且股權轉讓價格不低于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70%;
(二)因國家政策調整的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
(三)將股權轉讓給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蔡桂如:
7號公告比27號公告“被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多了“且股權轉讓價格不低于被投資企業凈資產的70%;” 如果連續三年大虧,低于70%就不是正當理由了?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證實其轉讓價格明顯偏低有正當理由。
(一)被投資企業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虧損的,應當提供有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出具的鑒證報告;
(二)因國家政策調整原因而低價轉讓股權的,應當提供相關文件;
(三)將股權轉讓給直系親屬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關系證明;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主管稅務機關可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權轉讓價格:
(一)凈資產核定法
1.股權轉讓價格按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份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
2.房地產企業,以及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低于50%的,凈資產額由主管稅務機關采用合理方法確定;
3.稅務機關認定納稅人申報的凈資產需要進一步評估核實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中介機構評估核實;
4.被投資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無法準確核算凈資產的,參照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的評估價值核定股權轉讓價格。
(二)類比法
1.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價格核定;
2.參照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企業股權轉讓價格核定。
蔡桂如:
7號公告要求“房地產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因為開發用地表現為存貨,不是27公告講的土地使用權。是對27號公告的擴大。
7號公告要求“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低于50%的,凈資產額由主管稅務機關采用合理方法確定;”也就是說,只要有“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主管稅務機關都有權采用合理方法確定。是對27號公告的擴大。直接導致原來通過增資或增加負債來改變50%結構的稅務籌劃方案被杜絕。
7號公告要求“被投資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無法準確核算凈資產的,參照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的評估價值核定股權轉讓價格。”這是對27號公告的完善。
第十一條 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對主管稅務機關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屬實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第十二條 通過投資取得的股權,轉讓時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股權原值:以貨幣投資方式取得的股權,以實際支付的價款為股權原值。以非貨幣投資方式取得的股權,對已按照相關規定繳納了個人所得稅的,以計稅價格為股權原值;對按規定不繳納或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以取得該非貨幣資產時實際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為股權原值。
第十三條 納稅人再次轉讓所受讓的股權的,股權轉讓的成本為前次轉讓的交易價格及買方負擔的相關稅費。
第十四條 對自然人從同一企業多次取得股權的,采用“加權平均法”確定其轉讓股權原值。計算公式如下:
本次轉讓股權允許扣除的原值=取得該企業股權實際支付的價款和稅費合計×(本次轉讓股權數/取得該企業股權總數)
第十五條 自然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的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手續。
第十六條 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
第十七條 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股權轉讓納稅(扣繳)申報時,應同時報送如下資料:
(一)股東變更情況報告表;
(二)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三)股權轉讓雙方身份證明;
(四)發生股權轉讓企業最近一期財務會計報告;
(五)按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需提供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產等資產價值評估報告;
(六)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但有正當理由的證明材料;
(七)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附件:股東變更情況報告表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分送:各省轄市及蘇州工業園區地方稅務局,張家港保稅區地方
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局。
省地稅局所得稅處承辦 辦公室2014年6月24日印發
打字:汪禮娟 校對:張海玨
蔡桂如:公眾微信(gzcaiguiru)
總體看來,江蘇地稅7號公告是合理的,但與上位法是否沖突有待稅務總局判斷,如總局默認,這將導致全國各地效仿。 |